随着深圳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人涌向这座城市,想要在这里安家落户。然而,深圳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先行先试城市,落户政策自然也相对较为严格。其中,提供纳税证明是申请落户所必需的条件之一。
按照有关规定,落户深圳需要提供的纳税证明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具体的纳税额标准和条件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2.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或者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4.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合法就业个人,其他申请人还需要满足一个条件: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连续工作满3年以上,且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年龄也是一个必须符合的条件,不超过50周岁;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在申请落户时,还需要提供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也需要确保自己没有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申请落户。不过目前积分入户系统还未开放,可以考虑联系深圳安家保等代办机构进行咨询和代办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