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近日出台了一项新的积分入户政策,通过该政策,申请人只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可以直接申请落户深圳。在这项新政策中,纳税额成为评估申请人财产的唯一标准,这意味着只有纳税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申请人才有资格申请落户深圳。
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人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对于不满足以上条件的申请人,由于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只能通过积攒积分、超过按分数排队的方式来申请落户深圳。而对于一些紧急需要落户的申请人,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相关机构进行代办落户,一般代办费用在1800-2000元之间。
总的来说,深圳市的新积分入户政策有着严格的条件限制,而纳税额作为唯一的评估申请人财产的标准,也表明政府对申请人的财务状况有较高的要求。未来,在政府不断加大对积分入户政策的优化和升级方面,相信还会有更多新的变化和机遇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