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在落户政策上频频发布新规,实行“积分入户”政策引发热议。但除此之外,深圳还设立了“纳税入户”政策,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而言,是一种更加加快落户进程的途径。所以,本文将重点介绍深圳纳税入户政策所需材料以及如何准备。
一、符合条件
首先,申请纳税入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2)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3)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4)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只能按照“积分入户”政策的规定申请落户,或者等待制度开通后再申请纳税入户。
二、所需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明》;
(2)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和房东的身份证明(含房东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明或承租人与房东的住房租赁合同以及房东的不动产权证明复印件,以及房东的原始身份证、户口本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
(3)《深圳市税务局纳税申报表》或最近3个纳税年度的《深圳市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或《深圳市海关缴款书》或《深圳市社保缴费证明》或《深圳市房产税征收通知书》或《深圳市土地出让金缴纳证明》或《深圳市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指定的其他税务证明(指定其他税务证明仅包括在《深圳市建筑业税收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的);
(4)纳税人身份的证明和企业身份的证明(如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等);
(5)户口簿(正、副本);
(6)性别证明(女性可凭本人身份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报名,已婚者提供结婚证,丧偶者提供死亡证明);
(7)根据实际需求,可以提供说明自己在深圳市近三年内在社会领域、职业领域和个人事务中做出的重要贡献或取得的突出成就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如何准备
有了以上材料的清单,我们再来了解一下具体部分具体情况。
(1)身份证明:向公安局申请。
(2)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和房东的身份证明: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准备。
(3)纳税证明:向税务局申请。
(4)企业身份的证明: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5)户口簿(正、副本):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市区以下乡镇派出所申请。
(6)性别证明: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准备。
(7)突出成就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佐证自己在深圳市社会领域、职业领域和个人事务中做出的重要贡献或取得的突出成就的相关证明材料。
由于深圳纳税入户政策涉及较多的材料和步骤,因此如果您觉得难以申请,也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专业代办机构。一般而言,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元之间工本费,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的来说,深圳纳税入户政策为落户提供了新的途径,对于符合条件的人而言,是一种更加便捷、快速的落户方式。如果您符合条件,请根据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尽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