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4日起,深圳市公安局出台了《深圳市积分入户实施细则(试行)》,对深圳的入户政策进行了调整和改革。其中,对于纳税人在户口迁移中享有较高的优先权。那么,深圳的纳税入户政策究竟是怎样的呢?
首先,根据相关规定,入户深圳确实需要纳税。而不同的纳税条件也决定了不同的入户流程及优先权。据了解,符合以下纳税条件之一者,可直接申请纳税人入户:
1. 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入户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对于符合纳税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比普通积分入户申请人更高的积分,优先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落户深圳。但这并不意味着纳税人可以直接入户,还需满足其他条件。比如,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则需要所在单位开具并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同时,申请人需要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否则将不得申请入户。
总之,深圳的纳税入户政策为有纳税记录的申请人提供了较高的优先权,这也是深圳落户政策的一次全面革新。但对于申请人而言,更关键的是满足政策规定的各项条件,并选择正规的代办机构代理落户手续,以确保顺利入户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