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最新的个人所得税入户政策实施于2021年1月1日,其中规定需要满足一定的纳税额条件,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入户政策,否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方式来完成户籍迁移。根据政策规定,最近3年内连续纳税额累计达到一定标准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满足条件者,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入户政策。
具体而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需要满足最近3年内纳税额累计达到60万元以上或300万元以上的条件;自然人股东和合伙企业出资人需要满足以其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比例分摊的纳税额累计达到60万元以上的条件;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须满足最近3年内纳税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上的条件。此外,还需要在同一企业连续任职,并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入户政策,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支付一定的代办费用。按照代办深户的一般收费标准,代办费用一般在1800元至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工本费外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如果您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达到户籍迁移的目的。根据新政策,积分入户暂时还未开放,因此可以先积累100分或者更多的积分,并且耐心等待系统开放。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入户或者积分入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