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新的“纳税积分落户”政策,该政策取消了对人才类型的限制,只要符合纳税条件即可申请落户深圳。此举有望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前往深圳发展,同时也为积分落户制度注入了新的活力。
据了解,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纳税条件,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以及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了纳税条件,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要求。不过,如果申请人的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括55周岁)。另外,申请人的户口簿上如果反映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此外,政策中还规定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如果申请人不满足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申请落户。不过,在积分系统暂未开放的情况下,可以先通过联系深圳安家保来办理落户。
“纳税积分落户”政策的发布,将为深圳的企业和个人带来更多发展机会。不仅可以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企业前来落户,还能激发人才的活力,提高城市的吸引力。同时,政策也应该引起其他城市的重视,鼓励他们推出更加优惠的政策,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和企业前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