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我国先行开放经济的特区之一,一直以来都是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地,也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重要窗口之一。近年来,深圳落户政策逐渐放宽,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前来落户。本文将介绍深圳落户纳税要求及相关证件准备。
一、纳税要求
深圳落户政策对纳税有明确要求,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才能申请落户:
1.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2. 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
3. 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4. 合法就业个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要求
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证件准备
1. 身份证:由于深圳落户政策针对的是已经在深圳工作和纳税的人员,因此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 户口本:申请人需要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 纳税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的纳税证明,由税务局开具的纳税证明。
4. 工作证明:如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如为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原件及复印件等。
5. 非在编证明: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6. 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需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其他要求
申请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2. 在深圳地区没有未按照规定补缴社保费、教育费等相关费用或处于不良信用记录状态。
3. 申请人必须在深圳地区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积分系统目前还没有开放,可以先积分100分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此外,申请人也可以联系代办深户的机构,例如深圳安家保。代办深户的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之,深圳落户政策虽然放宽了,但也存在一定的门槛。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纳税要求和其他条件,才能申请落户。同时,申请人需要准备一些证件材料,这对于过往的来深居住的人士相对较简单,对新来深的人士则需提前规划与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