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是经济发达城市之一,吸引了大量的人才前来发展。然而,深圳在控制人口总量和管理城市发展方面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为了解决居民户籍管理问题,深圳市政府最近推出了一项新政策——落户新政。
落户新政对深圳市现有或新来的居民来说都是一个重大利好。但是,落户的要求也比较严格,主要关注的是申请人的纳税记录。
落户新政对纳税条件的具体要求如下: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的纳税额分别累计在300万元、60万元、30万元和24万元以上的申请人,才满足居住证申请的纳税条件。此外,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必须最近连续三年在同一企业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如果申请人的纳税额超过规定数额的1倍以上,申请人的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如果申请人户口簿中“服务处所”栏反映其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此外,每个申请人必须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申请人符合上述要求,他/她可以成功落户,即获得深圳市居住证。如果不符合条件,只能按照积分制进行评分和排队。积分系统尚未开放,但可以与代办公司联系。
对于深圳市政府来说,这项新政策是解决当地户籍管理问题的重要措施。而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这是获得深圳居住证和享受深圳市公共服务的好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