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深圳,是目前许多人的梦想。据了解,深圳在推行人才引进政策的同时,对于社会公众的落户条件也有一些要求,其中纳税记录就是不可或缺的一项。那么,落户深圳的纳税记录和其他材料的比重是多少呢?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如果申请人要通过纳税记录来满足落户条件,那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人需保证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如果申请人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其次,落户深圳的申请材料中,其它材料的比重也非常重要。除了纳税记录,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社会保障卡等材料。同时,申请人需要保证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如果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申请人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可以选择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落户。目前,积分系统暂未开放,但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如果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有资质的代办机构。一般来说,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综上所述,落户深圳的纳税记录和其他材料比重相对均衡,其中纳税记录在落户条件中举足轻重。申请人需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方式,同时也需要了解落户政策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