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一项新政策,落户纳税人员将享受一系列优惠。这一政策的推出是为了鼓励和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收入的人才前来深圳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按照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可以享受落户优惠: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申请人还需满足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限制(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也不得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对于申请落户的人员,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但是,如果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如果申请人不符合以上条件,也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办理落户手续。但是,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排队按照积分高低排序。如果积分不够或需要加快办理落户手续,申请人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相关机构来代办。
总体来说,这项政策的推出对于吸引更多的高素质、高收入人才来深圳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这也是深圳加快推进人才引进、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举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