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市实施了新的企业纳税落户政策。根据新政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和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只要满足一定的纳税条件,就可以办理深圳户籍落户。下面,我们来看看新政策和变化。
一、纳税条件: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二、年龄限制: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单位开具证明:
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不良记录:
申请人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的,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落户。而积分系统目前还未开放,具体开放时间未知。需要办理落户的申请人可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深户一般收费为1800元至2000元之间。
总之,新的企业纳税落户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供了更为便捷的落户途径,同时也为深圳市经济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