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代表城市,一直备受关注。最近,深圳出台了一项新政策:凡是纳税额达到一定数额的个人和企业都可以享受落户政策。这一政策受到了广泛关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的通知,凡是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均可享受深圳市新落户政策: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这一政策的要求非常明确:只有在纳税额达到以上标准的个人或企业才能享受落户政策。值得一提的是,不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进行申请。不过目前积分入户的具体政策还未开放,申请人需要先进行积分,积分达到100分以上就可以等待政策开放。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括55周岁)。
另外,申请人的年龄也需要符合要求。年龄不超过50岁的申请人可以根据纳税额的情况获得更高的优惠,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的1倍以上,迁户年龄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括55周岁)。
(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申请人需要提供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对于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这也说明了程序的繁琐程度,如果需要办理落户申请,建议咨询专业的落户服务机构,例如深圳安家保。
(四)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最后,申请人需要满足相关的政治和社会条件,即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这也符合国家对于人才的要求和政策。
综上所述,深圳市新落户政策标准要求非常明确、程序繁琐,但是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将会获得极大的优惠和便利。值得一提的是,虽然政策设置了上述标准,但是最终的落户名额也有限。因此,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建议尽早进行申请,以便尽快完成落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