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出台了新的落户政策,重点考虑纳税额度的大小。这一政策暗示着深圳市政府正在加强对市民经济税收贡献的认可和重视,对落户申请人的资质条件进行了修订和升级。根据政策规定,落户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
1.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值得一提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需要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限制
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额度1倍以上者,可以放宽到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户口信息
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应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免除禁止记录
申请人不得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方式进行申请。目前政策还未开放积分系统,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按分数排队。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理公司通常会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一般收费标准为1800-2000元。
总体而言,深圳新的落户政策重点考虑纳税额度,这也表明了深圳市政府在积极鼓励和认可市民经济贡献方面的态度。对于符合条件的落户申请人来说,可以更加便利地享受深圳市的福利政策和优良的教育资源、医疗保障等。相信新政策的实施将更好地促进深圳市的经济发展和城市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