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最近推出了企业主纳税落户政策,对于满足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或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可在深圳申请落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四、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申请深圳落户,积分系统目前还未开放。但可以先积累100分或以上,等待系统开放后按分数排队申请。如果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深户的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元之间。除工本费外,户政中心不收取其他费用。
对于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如何缴纳个税呢?根据深圳税务局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缴纳方式有两种:年度汇缴和月度汇缴。
年度汇缴是指在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综合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于次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一次性缴纳全年个人所得税。月度汇缴是指个人所得税在每个纳税月(月收入超过3500元)内,按照应纳税额的20%汇缴个人所得税。
对于企业主纳税落户的申请人而言,由于其纳税额较高,一般建议选择年度汇缴的方式,这样不仅方便管理,还可以减轻缴税的负担。
总之,深圳的企业主纳税落户政策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了一种便捷的途径,申请人需要符合一定条件,并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需要代办深户或者其他相关服务,可以联系专业的服务机构获取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