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户政管理处正式发布了深圳市落实推进个人税务大数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明确了深圳纳税积分入户政策的具体实施条件和流程。该政策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成为深圳落户的重要途径之一。
据悉,深圳纳税积分入户政策实行的主要原则为以纳税额为衡量标准,鼓励和奖励有纳税能力的个人和企业落户深圳,为深圳市经济的稳步发展提供更多的发展动力。
根据深圳市纳税积分入户政策实施细则,申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三大类情况,包括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等。
除此之外,申请人的年龄须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标准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最后,申请人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直接申请深圳市纳税积分入户,获得积分后,等待政策开放即可。
与此同时,政策规定,申请人如不满足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申请,积分系统暂时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者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如果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可联系深圳安家保代办。
总之,深圳市纳税积分入户政策的出台,极大地方便了拥有纳税能力的个人和企业落户深圳,为深圳市的经济发展增添新的活力。但同时也要注意,申请人必须满足一系列条件,才可能享受到政策的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