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人纳税落户: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
近年来,深圳在落户政策上进行了一些调整,增加了个人纳税落户的途径。那么,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个人纳税落户呢?以下就是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
首先,符合以下之一的身份和纳税条件: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在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第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第四,申请人的身份资格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还可以选择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获得深圳户口。但是,积分入户的系统暂时还未开放,可以等待系统开放后进行申请。如果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代办机构,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体而言,个人纳税落户政策给予高纳税人群体更多的落户渠道,对于深圳未来的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申请人在获得深圳户口后,也需用好自己的“人生第二张身份证”,在职场和生活中不断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