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公安局户政中心公布了该市年度纳税入户活动的申请条件。根据公告,申请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多项条件。
首先,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需要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需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其次,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若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年龄限制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括55周岁)。
第三,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需反映其为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如反映为该类人员,需另外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若申请人不满足以上条件,则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获取深户。目前,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若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手续,则可以联系代办深户机构深圳安家保。需要注意的是,代办深户通常会收取1800-2000元之间的服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