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落户政策自2019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同时也出台了相关的落户条件和证明材料。对于纳税落户,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要提供近三个纳税年度的纳税申报表、开具的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2.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需要提供近三个纳税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开具的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要提供近三个纳税年度的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纳税申报表、开具的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需要提供最近连续3年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近3个月证明收入的工资单或银行流水等相关证明材料。
此外,所有申请人都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明(如有)、房产证明(如有)等常规证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人在提供证明材料的同时,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纳税条件、年龄条件、服务处所条件、无不良记录等。如果不符合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入户,而积分系统暂时尚未开放。
此外,代办深户一般的收费标准是1800-2000之间,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如果需要办理深圳纳税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第三方服务机构来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