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纳税入户政策简要介绍
深圳市宝安区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了新的纳税入户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旨在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具有纳税实力的企业和个人来宝安区投资发展。以下是该政策的简要介绍: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四类人士: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另外,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申请条件
除上述适用范围外,申请人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2.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入户方式
申请人符合上述条件后,可通过纳税入户或者积分入户两种方式进行落户。其中,纳税入户是通过申请人最近3个年度的纳税记录判断是否具有落户资格,而积分入户则是通过申请人的积分值来排队等待落户。
收费标准
代办深户一般收费标准是1800-2000元之间,除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结
宝安区的纳税入户政策对于纳税实力较强的企业和个人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仍然有一定门槛和条件限制。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人士,可以通过积分入户或者代理机构办理深户来解决落户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