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深圳市宝安区将实施新的纳税入户政策,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入户。首先,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纳税额不得低于300万元。其次,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或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在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须累计达到60万元以上,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达到60万元以上。第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达到30万元以上。第四,合法就业个人在连续三年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不低于24万元。除此之外,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此外,申请人必须在同一企业连续工作三年以上且具备相应身份资格。申请入户时还需提供纳税证明、工商局公司和股东截图、户口本、身份证及结婚证(已婚者需提供)等材料。办理时间预计为1-2个月。对于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但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上的“服务处所”信息。最后,申请人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