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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纳税落户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498

2023-05-06 本站整理 阅读 6

深圳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在吸引外来人口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为了更好地拓展市域资源和构建人才高地,深圳市出台了纳税落户政策。根据深圳市公安局发布的相关文件,想要申请纳税落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身份和纳税条件一定要满足。如果不符合要求,只能先积分入户,等待积分系统开放后再进行申请。

(一)身份和纳税条件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值得注意的是,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二)年龄要求

申请人的年龄不应超过50周岁。但对于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情况,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三)单位信息

若申请人户口簿中的“服务处所”栏反映其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需要提供其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中的“服务处所”信息。

(四)记录情况

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除了申请条件的要求外,还需要提供符合规定的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最近3年纳税记录(加盖税务机关的专用章);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个体工商户经营执照、税务登记证、个体工商户最近3年纳税记录(加盖税务机关的专用章);

3、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个税完税证明、最近3年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完税记录(加盖税务机关的专用章);

4、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相关单位开具的在深圳合法就业证明、本人的税收完税证明。

如果以上条件和证明材料都具备,就可以开始进行纳税落户操作。需要注意的是,纳税落户需要前往户政中心办理,除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如不方便前往户政中心办理,可以联系代办公司进行代办,一般收费标准在1800-2000元之间。

总之,深圳市纳税落户政策的实施,对于有一定经济能力和纳税能力的人士而言,是一项不错的机遇和福利,能够提供更好的发展空间和居住条件。在申请过程中,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和提供对应的证明材料,才能顺利完成纳税落户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