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近期实施了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和实施细则,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可以直接申请深户。本篇文章将对此进行详细解析。
首先,根据规定,申请深户的个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户口簿上的“服务处所”栏需反映出申请人不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否则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此外,申请人还需没有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等记录。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就只能通过积分系统入户,其中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新政策是按照积分高低排队。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代办公司,他们的收费一般在1800-2000元之间,且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的来说,深圳个人所得税法的改革和实施细则,为底层群众提供了更多的申请深户的机会。当然,如果不符合条件,申请人也不必过分焦虑,只要符合积分入户标准,也能通过积累积分实现落户深圳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