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中国的特区之一,发展迅速,人口不断涌入,居住环境不断优化,人们的居住需求不断得到满足。对于新搬到深圳的居民来说,如何办理个人所得税缴纳,将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首先,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可以直接进行个人所得税缴纳的办理: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合法就业个人,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并且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对于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申请人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同时,申请人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申请人不满足以上条件,只能通过积分系统进行入户申请。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可以先积累一定的积分,等待系统开放后继续申请。积分不够或需要办理落户的居民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代为办理入户手续。
关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申请人可以通过在深圳市税务局官网(http://www.szgs.gov.cn)注册自助缴纳或前往税务大厅进行缴纳。根据税务局的规定,个人所得税年度结算时间为每年12月31日。
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仅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也是个人履行社会责任的表现。深圳市税务局一直致力于提供优质的服务,帮助居民更便捷地办理个人所得税缴纳手续,同时也希望每一位居民能够配合税务工作,积极缴纳个人所得税,为深圳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