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深圳发展的日益迅猛,越来越多的人来到这座城市打拼。但是想要在深圳落户却是一项具有一定难度的任务。要想在深圳落户,需要提供多种证明文件和资料,其中纳税证明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项。
深圳落户需要开具哪些纳税证明呢?根据深圳市公安局户政处发布的政策,落户深圳需要提供申请人近3年连续纳税额累计达到一定金额的纳税证明,具体纳税额要求如下: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要求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二、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自然人股东
要求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
三、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要求在最近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四、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要求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纳税证明必须由申请人所在企业为其申请开具,且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下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如果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同时申请人也需要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只能通过积分入户来落户深圳。但是积分系统目前还未开放,如果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他们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服务,为申请人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指导,推动申请人的落户申请尽快获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