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我国经济特区,一直以来都是吸引人才和资本的热门城市之一。为了更好地吸引人才和支持企业发展,深圳市政府出台了纳税落户政策,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深圳纳税落户政策要求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身份和纳税条件,比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要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需要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需要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等。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此外,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此外,对于申请人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他们可以享受到免收落户服务费和初次办理居民身份证费的政策。同时,他们可以享受社保优惠政策,包括社保缴费比例的调整、社保费用减免等。
不过,对于不符合纳税落户条件的申请人,他们可以选择积分入户,但积分系统暂时还不开放,可以联系代办深户机构深圳安家保,办理积分入户或者落户手续。
总之,深圳市政府通过纳税落户政策的出台,进一步吸引了优秀人才和资本,促进了深圳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时也为企业和申请人提供了更好的服务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