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推出了一项新政策,要求申请人在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享受纳税入户政策。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纳税额要累计在300万元以上;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等,纳税额要累计在60万元以上;对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纳税额则要累计在30万元以上。同时,申请人在办理时也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材料,如纳税证明、工商局的公司和股东等截图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等。
此外,申请人的年龄必须不超过50周岁,而纳税额超过规定倍数的则可以放宽至55周岁以下。申请人还需证明自己没有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对于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这项政策对于深圳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它能吸引更多的有才华和资本的人进入深圳,为城市的发展和建设注入新的动力。同时,它也能促进纳税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更多的人和企业为城市的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但需要注意的是,政策的落实还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努力,需要申请人提供详实的材料和等待1-2个月的办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