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深圳市出台新政策,纳税人员必须符合以下任相一条件才能入户: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以及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申请人还需要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纳税证明、工商局的公司和股东等截图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以及结婚证(已婚提供)。办理时间需要1-2个月。
此项政策的实施是为了营造更好的企业环境和税收环境,同时鼓励更多高素质的企业家来到深圳市发展,带动深圳市经济的发展和壮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对于想要进入深圳市的企业、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等纳税人员,以及已经在深圳市发展的人士们方便了他们的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为这座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