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政府发布了一项新政策,对于纳税额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人以及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一些人士在深圳开公司纳税入户可以享受一定的折扣或优惠。那么,这项政策到底有哪些具体的实施细则呢?
首先,新政策规定,纳税额须符合以下之一的申请者才能享受优惠: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其次,申请人还需要满足其他一些条件,比如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还必须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等。
对于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通过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申请。实施细则中还规定,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的其他申请人也可以享受折扣或优惠。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可以选择通过积分入户的方式来申请。积分入户的具体细则目前还未公开,但是可以先通过深圳安家保等代办机构进行咨询和申请,积分系统开放后再进行落户申请。新政策规定,如果申请人积分不够或者需要办理落户可以联系深圳安家保等代办机构。
总的来说,深圳市政府的新政策为企业和个人开公司纳税入户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优惠,但是仍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标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来说,可以通过积分入户或者代办机构提供的服务来进一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