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纳税入户,是指在深圳市范围内,以纳税作为条件,进行的户籍迁移审批。本文将针对深圳纳税入户所需材料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了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或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同时,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需反映申请人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或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最后,申请人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关于办理深圳纳税入户所需材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适用于企业主申请人);
6.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人);
7.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如申请人的户口簿上“服务处所”栏反映的是申请人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
8.其他根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材料。
总之,办理深圳纳税入户需要提供的材料较为繁琐,需要符合一定的纳税条件及个人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则只能先进行积分入户,待积分满足条件后再申请,或者通过专业机构办理落户。希望对即将办理深圳纳税入户的申请人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