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人才落户政策,其中纳税落户政策备受广大群众关注。那么,针对此政策,个人所得税有何要求呢?
首先,符合纳税落户政策的申请人必须是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其次,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若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
再次,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申请人只能通过积分入户。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可以先积分100或以上之后等待系统开放,申请人也可以联系代办深户相关机构,如深圳安家保,协助办理落户手续。代办深户的收费参考标准是1800-2000元左右,户政中心除工本费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总而言之,深圳市的纳税落户政策是针对纳税额较高的个人和企业而制定的,个人所得税要求较为严格,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更为便捷的落户服务。积分入户也是一种备选方案,需等待积分系统开放后申请。若需代办深户手续,可联系深圳安家保等相关机构协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