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法人纳税入户政策的纳税期限和补交纳税的相关规定
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之一,一直以来吸引人们前来发展和创业。为了进一步吸引人才落户深圳,深圳市户政中心在2019年1月1日宣布,全面推行深圳企业法人纳税入户政策,该政策吸引了众多具有创业精神和发展潜力的人才。
根据深圳户政中心的规定,深圳企业法人纳税入户政策对纳税期限和补交纳税的相关规定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一、纳税期限
1.企业法人纳税入户政策的纳税期限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
2.纳税年度指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相应纳税义务所属的纳税期间。
3.企业法人纳税入户政策所要求的纳税金额分别为: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二、补交纳税的相关规定
1.如果纳税人在入户前存在未缴纳的纳税金额,则需要在此纳税期限内全额缴纳其应当缴纳的纳税金额。
2.如果纳税人在入户后存在未缴纳的纳税金额,则需要在次年度纳税期限内全额缴纳其应当缴纳的纳税金额。
3.申请人在办理企业法人纳税入户时,需要将相应的纳税信息提交给户政中心。
以上便是深圳企业法人纳税入户政策的纳税期限和补交纳税的相关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不符合纳税条件,则只能采取积分入户的方式,此时积分系统暂未开放,可以通过联系深圳安家保来申请落户。如果符合纳税条件,则可以通过申请企业法人纳税入户的方式来完成落户。同时,户政中心除了工本费不收取其他费用,申请人需要同时满足相关条件才能办理该业务。如有疑问,建议前往户政中心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