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起,深圳市宝安区纳税入户条件将有所调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可以申请纳税入户:
1.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此外,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且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纳税证明、工商局的公司和股东等截图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已婚提供)。申请办理的时间为1-2个月。
深圳宝安区的纳税入户申请条件和流程相对比较严格,申请人需要详细核对自身符合的条件,并准备好相应的申请材料。为了顺利办理入户手续,建议提前规划好申请时间,以便在办理期限内完成申请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