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自2023年起将推行“纳税入户”政策,该政策的实施标志着该市政府在引进优质人才方面又迈出了积极的一步。以符合以下之一的条件的申请人为主要范围:
①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②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
③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④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申请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纳税证明、工商局的公司和股东等截图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已婚提供)。通过该政策迁入深圳后,申请人可享受深圳与其工作地点同属于同一城市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
在办理方面,一般需要1-2个月时间,具体受理及审批受理单位为户籍地派出所,审批单位为派出所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含街道办事处)。此外,年满50周岁的申请人需要额外提供一份健康证明。如果纳税额超过规定的1倍时,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如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则需提供该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总之,本政策为引进优秀人才,提高深圳市又一次展示了大胆创新,开拓进取的决心和勇气。同时也提高了深圳市的品牌形象,吸引世界各地优秀人才前往工作,为深圳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注入新鲜血液,为长远发展打下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