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于近期发布新政策,从2023年开始,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才有资格进行纳税入户:
首先,申请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并且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
其次,申请人必须是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或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最后,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必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年龄不超过50周岁,如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同时,申请人必须没有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在申请时需提交纳税证明、工商局的公司和股东等截图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已婚者提供)等有效材料。
办理时间为1-2个月。若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总之,2023年开始,深圳市的纳税入户条件将变得更加苛刻,只有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申请人才有资格进行纳税入户。如有资格申请者,则需确保材料齐全,以最快的速度办理,以免失去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