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纳税入户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可以将户籍迁移至深圳市,并享受深圳的相关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
符合纳税入户政策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或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
此外,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必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并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申请人年龄应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申请人户口簿中“服务处所”栏应反映其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同时,申请人还需要提供纳税证明、工商局的公司和股东等截图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已婚申请人需要提供)等相关材料。
办理深圳企业纳税入户的时间通常需要1-2个月左右。通过享受深圳市的相关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可以更好地发展自己的事业,同时为深圳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