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为广大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为了更好地服务纳税人,深圳市税务局对纳税人的服务窗口办理要求进行了规定。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在深圳市税务局办理相关业务,具体要求如下:
首先,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连续3年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及以上、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及合伙企业出资人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及以上、个体工商户连续3年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及以上、在深圳合法就业的个人最近连续3年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元及以上。
其次,年龄不超过50周岁,若纳税额超过一倍以上,则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但不包括55周岁。
再次,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无参加国家禁止组织或活动的相关记录。
申请迁户的纳税人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纳税证明、工商局的公司和股东等截图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已婚者需提供)等资料。
整个办理周期为1-2个月时间。
总之,深圳市税务局为广大纳税人提供快捷、高效的服务,并对纳税人的服务窗口办理要求进行了规定。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前往深圳市税务局办理相关业务,需要提供相应材料并耐心等待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