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规定:纳税入户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深圳市政府最近发布了新规定,要求2023年开始,所有纳税入户申请者都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达到累计300万元以上。
2.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达到累计纳税额60万元以上,或根据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60万元以上。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在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达到累计纳税额30万元以上。
4.在深圳合法就业的个人,在最近连续3年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达到24万元以上。
除了上述条件,申请者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 年龄不超过50周岁,如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
- 申请人的户口簿“服务处所”如果反映申请人属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并且同意户口迁出,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的信息。
- 申请人必须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纳税入户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纳税证明、工商局的公司和股东等截图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如已婚)。办理时间通常需要1至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新规定,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必须在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中,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同时,纳税入户仅仅是迁户的一种方式,申请人仍需满足深圳市居住证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