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将实行股东纳税入户政策,具体要求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身份和纳税条件须符合以下之一: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者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此之外,其他申请人需符合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身份资格相适应的条件。
其次,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
第三,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
最后,申请人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需要提供纳税证明、工商局公司和股东等截图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已婚提供)等材料。
办理时间为1-2个月,申请时需提前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