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税务局规定,2023年起,申请纳税入户的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2.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个人独资企业所有人,或以本人投资份额占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分摊企业纳税额累计在60万元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
3.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纳税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4. 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累计24万元以上的在深圳合法就业个人。
除合法就业个人外,其他申请人须最近连续3年在同一企业(即同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
此外,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纳税额超过规定1倍以上的,迁户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以下(不包含55周岁)。同时,申请人户口簿“服务处所”栏反映申请人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部、委、办、局)工作人员的,需要收取所在单位开具的非在编且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或变更户口簿“服务处所”信息。申请人还需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申请纳税入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纳税证明、工商局的公司和股东等截图盖公章、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已婚提供)等相关文件。办理时间一般为1-2个月。
在办理纳税入户时,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注意自身是否符合纳税入户的条件。如果您是拟申请纳税入户的申请人,建议提前了解了解相关政策,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