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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内在职人才入户深圳需要准备的材料

推谷小保 2021-05-05 17:21:04

广东省内在职人才入户深圳需要准备的材料

广东省内户籍不需要迁移证

1、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时出示含指标卡编号的短信。(短信丢失的,可在办理时说明情况,公安机关使用身份证号码调取指标卡数据。)

2、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

3、申请人携带随迁子女的,收取随迁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未满16周岁可免收取)、《出生医学证明》。随迁子女属收养的,以《收养登记证》代替《出生医学证明》。(申报人确无法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的,可前往拟入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咨询办理。)

4、申请人现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民事调解)书;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文书,户口簿“婚姻状况”栏已登记为“丧偶”的不需提供。

5、入户地选择及材料(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

(1)配偶家庭户。所需材料:配偶户口簿。

(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

(3)亲友家庭户。所需材料:户主户口簿。

(4)本人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5)配偶单位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配偶单位公章及写明同意入户意见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6)代理机构集体户。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7)派出所代管户。无以上入户地选择条件的,迁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登记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户。所需材料: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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