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劳动合同,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将所提供个人报名表、相关资料、正式照片表及个人基本信息、贴于页面的《学历证书电子版》(和纸质资料)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未参加本人学历学位验证的报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上打印,无复印)及**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学位验证报告的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请选择24个月或以上,交复印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上网核实后签名并注明日期)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原件,收复印件)适用范围:大专及以上学历的5、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中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验原件,
电子公章申请入口
积分入户申请材料(一)本人身份证明;(二)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三)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四)社保缴费证明;(五)个人信用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及户籍证明);(六)在本人档案所在地的《个人参保缴费凭证》。
办理积分入户的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
(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户口本、本人存档缴费及复印件)。
(以上资料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相关政策为准),《申请人毕业证、学位证》。
积分入户申请材料:1.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独立的未成年人需提供《不动产证书》或《房产证》、个人近期相片、银行流水单据(在本人、本人及配偶户口簿上),或随迁人员的提供《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2.积分入户配偶随迁(1)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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