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1.住房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明。
2.属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申请人属于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的,提交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材料原件。
(2)申请人属于保障性住房的,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3)申请人属于保障性住房类别的,提交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材料原件。
(4)申请人属于保障性住房类别的,提交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材料原件。
(5)初次网上提交的,申请人或用人单位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备案,在网上轮候申请系统预审通过后,进行轮候申请。
(二)初次网上提交申请信息后,申请人自认租住房情况。
(三)选房人员如果选错了认租家庭,可在网上提交申请,也可在网上提交现场申请(四)受理,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网上提交申请后,会收到现场申请的提示。
(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原件。
房屋补助政策申请条件
深圳市各区级公租房申请条件是:必须是深圳户口;社会保障累计缴费3年以上,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1年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不受缴纳社会保险的时间限制;(4)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未领取购房补贴,在申请受理日之前3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5)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正在本市领取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轮候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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