圳高校毕业生补贴有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深圳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2000元。
求职创业补贴领取条件: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下列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15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1.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2.残疾高校毕业生;3.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临时生活补贴领取条件:已完成实名登记的深圳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给予临时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1.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2.属本市低收入居民;3.。
深圳人才引进政策
市人才引进入户政策将作修订核准类学历型人才底线拟调为全日制本科南方日报讯(记者/杨溢子李定)6月3日,深圳市司法局官网发布了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深圳市核准类和积分类人才引进入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将核准类学历型人才的底线要求调整为全日制本科,技术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中级职称+全日制大专”,技能型人才底线要求调整为技师。
不符合上述核准条件的其他人才,则通过积分方式择优审批引进。
同时,《征求意见稿》对积分类人才引进的指标和分值明细予以明确。
其中基础指标包括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技能、年龄和在深缴纳社会保险时间;加分指标包括个人纳税、发明专利和创新创业及技能竞赛;减分指标包括个人信用和违法行为。
对比原综合评价分值表,修订后的积分指标和分值呈现多元评价方向,并突出纳税、稳定就业等个人指标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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