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一、身份证、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提供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二、购房入户提供房屋产权登记证原件(加盖银行红章)。
三、其他入户所需材料1、配偶家庭户:配偶户口簿、身份证。
配偶属挂靠人员的,还需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
2、其他入户《人员家庭户户主因房产转让声明》(核原件,收复印件)。
不需提供。
3、申请人及配偶房产及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家庭户立户)。
户主需房产证原件或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
在亲友房产立户的,须业主一同到场签字确认并合影。
4、挂靠亲友家庭户。
提供亲友家庭户户户口簿。
5、单位集体户。
所需材料: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6、代理机构集体户。
所需材料: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的集体户口簿扉页复印件。
户口迁入
需要满足:1、首先要向迁入地负责户籍管理的公安部门(一般是辖区派出所)咨询,了解户口迁入申请所需要提供的证件和材料。
2、然后由迁入地的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3、最后由迁入地的派出所出具实际入住证明。
4、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房落户政策也有区别。
购房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4、迁入人与户主关系证明。
5、如果为夫妻关系的,还应提供结婚证、军官证或士官证。
6、迁入人与户主关系证明。
7、由市局出具实际入住证明。
8、国土局出具的土地征用证明或土地出让合同。
9、属于自谋职业残疾人且未在国内其他地方享受医疗保障的人员,提供本人及随迁直系亲属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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