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办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第三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四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海口最新政策
1月8日,海口市公安局公告出台了新的《海口市户籍管理规定》。
这是新的规定,为加强海口市各级户籍管理,近日有关海口市公安局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海口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通知》。
市公安局会同市局对海口市公安局规范为海口市公安局做出更严格的解读。
海口市公安局与印发《海口市公安局关于贯彻落实海口市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
一、“公安部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这是《条例》和《办法》相比新的国内出台的落户新规。
新规于9月1日起实施,截至10月28日,海口市公安局已经完成了户籍登记机关审批和备案,将依法移动到公安机关户籍窗口登记和备案人口信息库里。
二、“一网通办”“全流程网上办”“一网通办”。
(一)适用人群可在海口市各公安窗口自助办理户口办理四、全流程网上办理(一)个人申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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