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居住证非深圳户籍的外地人员在深圳办理居住证的,申领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在本市申领居住证:1、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2、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第二十条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一次。
持证人申办居住证签注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继续有合法稳定居所。
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
如何办理深圳居住证
申请材料1、《深圳市居住证申请表》表格由受理单位经办人按照申请材料清单准备所列材料。
(如有材料请采集或复印件)所列材料:(1)本人及配偶户口簿;(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3)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4)代理机构集体户。
注意事项申请人在测评通过后,选择工作单位后,与代理机构联系并签订代理协议。
单位经办人校核申请人信息后系统提交人力资源部门,打印表格,交给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
2、人力资源部门受理、审核、审批;深圳积分入户成功后,拿到调令了,后面落户的手续办理的步骤:(一)、办理准迁证a、将积分入户通知复印2份,身份证复印2份、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1份:b、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去国土资源局,打印有无房产证明;如已婚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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